宜宾市民政局申请行政许可办事须知
一、许可项目名称: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
二、申请材料1、《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申请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登记表》《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等表册2、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申请书3、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同意文件4、场所使用权证明5、验资报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6、主要执业人员资格证明文书(复印件)7、章程8、执业资格许可证(复印件)9、登记管理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材料以上材料均须提交一式三份自批准成立之日始30日内民办非企业单位须向窗口提交印章、帐号备案材料
三、办事程序1、受理2、审查3、现场踏勘4、发证
四、法定时限60个工作日
五、承诺时限44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登记费100元川价费(2001)76号公告费按实收取宜价字费(1998)319号
七、服务窗口联系电话:5108979
地址:宜宾市南岸叙府路西段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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